代收抽髓費用標準之制定 依據與解析
1‧慈濟醫院於民國89年8月25日首次為配對成功的捐贈者進行抽髓,供給住在北榮總的病患使用,因當時尚未接到北榮總於民國89年8月24日代抽髓收費通知,所以無前例可援,故暫酌代收費用為新台幣60,000元,事後評估,實為入不敷出,期能確實落實對捐贈者抽髓前與抽髓後的悉心關懷及周全照顧,尤其是抽髓後如有任何狀況出現或身體感到不適,我們總會禮邀捐贈者回慈濟醫院作必要相關檢查、治療或取藥,直到捐贈者復原、滿意為止。 這也是一些額外支出產生之原因。
2‧民國89年8月24日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委請北榮總協助為捐贈者抽髓,同一天北榮總通知慈濟基金會繳交抽髓費用為新台幣82,380元,其中尚不包括捐贈者的自備血、交通費以及醫療人壽保險費用。 從此我們就援用北榮總的抽髓收費標準,再另加捐贈者的自備血、交通費以及醫療人壽保險費用。 並自民國89年11月8日起,開始收取代收費用新台幣十二萬元。
* 國際收費參考:
1‧美國地區抽髓收費標準由美金 $5,000至 美金 $25,000不等。 美國地區每年抽髓約二千人次,價格亦可因量大而降低。
2‧美國NMDP是世界第一大骨髓庫,現庫存近四百萬份捐贈者資料。 該庫經費來源:1/3由收費而來,2/3自政府撥款資助。 雖然如此,都尚需收取供髓費用美金 $21,500。 反觀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它是匯聚來自於各界善心人士捐贈的善款、時間與心力所成就而成的。 由此可見,我們的負擔是何等的沉重啊!
3‧舉實例說明:
*民國88年1月26日第103例美國洛杉磯橙縣捐贈者於洛杉磯希望之城醫院 (City of Hope Hospital) 抽髓贈予北卡一名華裔男孩。 希望之城醫院收取約美金 $20,000費用。
*民國89年3月7日第166例,居住美國的美籍華裔捐贈者由慈濟基金會支付美國臺灣往返商務艙機票費用 (機票費用約美金 $4,600),情商捐贈者向工作單位請假回慈濟醫院抽髓,供給大陸病患輸用,並由西雅圖慈濟骨髓捐贈關懷小組人員自付機票費,陪同捐贈者一起回慈濟醫院抽髓救人。 在作此決定之前,我們也曾考慮到能方便捐贈者家人就近照顧與親情關懷的實際需要,以及捐贈者需放下工作,請假一星期回台捐髓,往返舟車勞頓等困難,而商請捐贈者居住地西雅圖附近的醫院,也是世界最大的骨髓移植中心來替捐贈者抽髓,但因需付美金 $25,000高額抽髓費用 (不包括捐贈者自備血、交通費、醫療人壽保險費以及其他各項檢驗費用)。 病患家屬得知消息後,表示實在無力承擔、寧願放棄移植。 捐贈者於心不忍,終於突破重重障礙,毅然返台完成捐髓救人的義舉。
*為了減輕病患負擔國外代抽髓的昂貴費用。 除上述二個案例外,尚有數名只替病患著想,不計個人得失,而遠從日本及美國各地迢迢千里回來臺灣抽髓救人的愛心捐贈者。
*慈濟雖收取代收費用新台幣十二萬元,與國際收費標準相比,乃屬最低價。
全世界所有的骨髓捐贈資料中心都是非營利組織,我們也不例外。 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向來都是秉持著“無所求的付出”“慈悲為懷,尊重生命”的大愛精神來幫助受難的病患。 世界各地的骨髓捐贈資料中心都需要日常運作維持費及耗材工本費,我們也一樣。 相信比照中華血液基金會『無償捐血,供血收取處理費』的模式,酌收合理工本費,免於救人的愛心志業因經費短絀而中輟,無法永續。 一旦如此,那將會是全球白血病病患尤其是亞裔白血病病患的重大損失,也將從此吹熄了白血病病患唯一可能獲得第二次生命的希望之火。
二‧代收費用標準制定
根據上述的收費標準實例計算後,經資料中心全體同仁於每週例行會議中討論,又基於慈濟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和世界上的其他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同屬非營利事業,但也不是救濟機構的事實,所以仍須酌收少許費用來維持日常運作的考量而制定了代收費用標準。 經李政道主任同意,決定於民國89年11月8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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